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三公经费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16-11-14

 

 

 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、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、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,规范三公经费管理,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结合评估中心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

一、每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尽量细化,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,规范报批手续,实行“一支笔”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。

 

二、因公出国(境)方面。因公出国(出境),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,一律不得通过旅行社联系或走旅游渠道,返回后要向主管领导和所在单位提供书面学习考察报告。严禁超规格、超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,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考察,严禁借出境机会组织到风景名胜区游览。

 

三、公务用车方面。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。个人外出办事尽量乘坐出租,减少开支。

 

四、公务接待方面。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,严禁奢侈浪费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,不得将非公务接待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;公务接待一般在学校餐厅安排工作餐,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,不用高档菜肴酒水,住宿一般安排在学校宾馆或相应标准校外宾馆。在校外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支付。

 

五、三公经费报告和公开方面。按学校要求报告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,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,自觉接受监督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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