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6年全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admin 时间:2016-09-12

校内各相关单位:

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19号)精神,切实推进我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,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及湖北省教育评估院的统一要求,经研究决定,组织开展全校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有关要求

 

1.要高度重视。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既是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需要,同时也是本科教学审核评估、专业评估等各类评估的基础性工作,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和填报质量,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、准确无误。所采集数据填报提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。

 

2.要精心组织。各相关单位要明确数据填报工作的分管处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,选派责任心强、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。注重加强统筹协调,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数据采集和填报任务。

 

二、数据采集的范围

 

本次采集的数据范围为201511日至1231日的自然年度数据(如财务、科研和图书等信息)和201591日至2016831日的学年数据,具体按数据表格的标注和说明进行填报。

 

三、数据采集的时间

 

数据平台开放时间为9121031日。各单位必须在数据开放时间段内按规定顺序完成数据采集填报任务。

 

四、数据填报网址及相关安排

 

数据采集平台由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开发建设和维护。各单位均在数据平台上完成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,请在数据填报前仔细阅读《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》。登录地址为:http://10.220.232.241/index.jsp。数据录入用户名、密码及使用咨询请与QQ:584288694联系,咨询电话: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5109

 

 

 

 

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

 

2016 9 12

 

关闭

华中师范大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   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 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6楼608   TEL:027-678651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