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一、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程序,2015年度各单位目标管理工作已形成初评结果,现进行公示,详见附件(请登录学校信息门户查看)。
二、公示时间3天(2016年元月20日至22日),公示期间,凡对本单位项目提出申诉的,向领导小组办公室(评估中心)反映;凡提出举报的,包括对得优单位和项目,对评估中心和专家的工作有意见的,向纪委(监察处)反映。公示结束后,领导小组必要时可对经过第一轮公示后的初评结果、申诉与举报情况等进行审核;如该环节无申诉与举报,则程序从简,办公室通报各领导小组成员,然后上报常委会审定。
三、对考评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
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元月15日召开会议,对考评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讨论,议定对于年度任务完成率的得奖项,按教学科研单位和机关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分别进行排序。
受理申诉电话:评估中心 2216
受理举报电话:纪委(监察处) 5327、8010
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6年元月20日